|
政府怎样把握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朱志明 2001-11-6 14:44:07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我们党新时期的行动纲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我们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可动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党的工作中心的重大转变。我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与各级党委、政府直接抓经济工作是有密切关系的。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确立,尤其是在转轨与发展过程中政府还在象计划经济时期那样,对经济作为的大小与经济发展快慢有紧密相连。也不可能嘴上说一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展才是硬道理就可以奏效的。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如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呢?我认为应该把握下列三点:
一、要依法行政,按法律法规来管理经济
政府行为规范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凡是法律没有规定的都不能做;因此,要削弱管制,减少审批程序和项目。最近,上海市市长徐匡迪提出,这次改革的目标是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50%左右,重点是经济管理领域。他说,这次改革主要依据两大原则:一是合法原则,要切实贯彻依法行政的要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项目一律取消;二是合理原则,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合理地界定政府行政审批的范围,凡是不属于政府管理职能,不应当由政府直接管理,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能由市场调节的,能由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政府要坚决退出,取消审批。中国社科院曾对我国内陆省市就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制程度状况之间的关系作了调查,结果是:凡政府对经济管制越严,经济发展速度越慢,反过来,政府对经济越不作为,经济发展越快(这一方面上海、江苏、浙江与中西部省份在经济管制上相比就不言而易了)。因此,解除政府对经济管制,必将推动经济发展。一是弥补政府官员因受知识的限制。市场千变万化,产品层出不穷,技术日新月异,竞争日趋激烈。如果政府对经济活动管制过多,有些可能是极有发展潜力的因素,在管制中受知识的限制可能认为不合理,而被扼杀;二是避免受工作效率的限制。管制越严,审批就越多,既然交给了审批权利就得认真把关,需要定时间,审批下来了,市场可能早已发生了变化,“机遇”已过;三是不因受人员素质的限制。任何一项管制和审批都必然受到办事人员素质高低的影响,有些事本可以几个小时能办结的,但偏拖上几个月。还会说滋生腐败的现象,出现不给好处不批文,甚至还会出现与关系批文,贿赂批文,严重干扰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学家张维新说,管制越多,骗子就越有积极性贿赂政府,因为编子贿赂成本低,只要拿到政府的审批件,他就可以赚大钱,而老实巴交,诚实守法的经营者,他们或者受自我约束或才没有额外的资金去贿赂政府反而进不了市场,所以管制越多的地方,反倒是好人难进入,骗子更容易出现的地方。当骗子越来越多时,政府不会感到是因为不该管制或管制对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何等重要。
二、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政府在经济活动中,首先必须规范行政;其次就是引导做好宏观管理和服务工作。规范就是政府在经济工作中,致力于规范市场秩序,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维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打击坑蒙拐骗现象,稳定社会秩序,创造一个安定乐业的社会环境;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弱势群体有基本的生存条件;搞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公共产品,搞好公共服务等。同时为提高人民素质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事业,另一方面,从政府行为而言,还要建立规范的财政、税收、金融等体制,达到富民强省,富民强县(市)。从政府的自身行为,又要建立一个透明的政府,使政府行为廉洁、高效、精干。从引导方面看,主要是政府在经济工作中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宏观经济政策,利用宏观政策来引导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建立服务体系,为经济主体提供各类信息服务、管理服务、人才服务、法律服务、创新服务及各类咨询服务等。目前,作为政府在引导上还有许多空点。如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上,由于中小企业因资金、人才、信息、市场渠道、产品开发等方面处于劣势,使中小企业在竞争中被淘汰的概率更大,因此,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政府还得必须引导和扶持。
三、要顺应经济发展规律
政府对经济趋势的把握不是一层不变的,有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是始料不及的,是政策没有涉及的。加之,在公民的行为规范中,凡是法律没有禁止的都可以做。因此,在出现一些经济行为是个别现象时,只要它不构成对大局的不利影响未必去管它,如果它是合理的,它将会发展壮大,如果它是不合理的,也将会自然淘汰,退出舞台。一些发达地区对新经济现象就采取宽容的态度。而经济落后的地区一旦出现与现行经济政策不太一致的现象,就坚决刹车,别欲冒之。所提出的一切经济行为都不是置之不管,如对破坏经济秩序的期行霸市、坑蒙拐骗等就不能放任不管,要采取措施,坚持给予打击。有的专家指出,对一种经济现象只要它对富民富国有好处,并已成为一种趋势,但又超出了现存的政策时,政府就应顺势而上去修正政策而不是扼杀经济萌芽。通过采取“顺势而上”的政策,将会起到不可功磨的效果,如农村出现的大包、个私经济的发展就是很好的例证。
总而言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我们党的建设和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必须应予贯之。在经济工作中,政府的行为也是随着发展规律的变化而重新定位。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在谈到“十五”计划时说,“十五”计划是我国第一个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作的一个规划,规划要求今后政府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更不能“缺位”。“十五“计划的一个特点是:资源可以由市场配置的,完全由市场来进行,有些需要由国家来投资的,国家要弥补政府这个“缺位”。因此我们确实还需要从大局上把握“十五”计划的实施,从战略上转变政府的职能;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高度来解除政府的一些不规范的管制行为,如以自恃领导水平高明的态度,今天来重点扶持这个企业,明天去扼杀另一种经济萌芽,就永远也摆脱不了被动局面。因此,必须按照经济规律,使政府在经济建设中起到当市场监管者,不当企业主管者,当栽判员,不当运动员;当服务员,不当父母官,使经济朝着健康有序的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