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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河县司法局简介 |
红河县司法局是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c局 长:白福祥 |
主要职能 |
1、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执行刑罚和改造罪犯工作。 3、制定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和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
4、参与全县地方性有关法规的立法工作,负责全县仲裁登记、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5、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
6、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公证工作;指导公证业务活动。 7、指导乡镇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员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8、指导管理司法干部培训工作。 9、负责统筹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
10、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 |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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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红河县司法局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基层工作科、律师事务所、法律授助中心、涉外法律服务所、148值班室、办公室联系电话:462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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