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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教育局
简介
红河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县政府组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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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陈黎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教育规章草案。
2、负责对中小学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对中小学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
3、负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中小学领导干部人选,并配合县人事局进行考察、讨论、报批。
4、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掌握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处理好突发性的重大问题。
5、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承办中小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其发展规模,审查报批工作。
6、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7、指导全县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提出全县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0、组织实施中小学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招生计划;拟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指导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12、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3、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测试工作。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
办公室电话:0873-4621250
邮政编码:654400
版权所有:红河县政府机构